根据教育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2年推免生接收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二)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三)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四)符合招生专业所在学院(研究院)提出的其他要求。
二、招生类别及招生专业
(一)直博生
直博生是指从优秀的具备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出来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直博生学制为五年。
我校2022年仅在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和化学工程与技术3个学科(专业)招收直博生,且仅限本校推荐生申请。
(二)硕士生
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专业请见《华侨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点击查看)或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公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流程
1.网上报名
2021年9月28日起,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补充个人信息并注册,在招生学院(研究院)规定的时间内按网上要求和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资格审核
各招生学院(研究院)依据推免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在12小时内确定拟同意复试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复试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我校可取消相应考生的复试资格。
3.复试
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我校相关学院(研究院)的安排及要求参加考核,全部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具体复试事宜请以各学院(研究院)通知为准。
4.录取
学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申请者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各学院(研究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将在12小时之内通过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我校可取消相应申请者的录取资格。申请者接受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录取状态方能最终达成。
四、其他事项
(一)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录取当年入学(一般在2022年8月27日)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四)本简章其它未尽事宜依照《华侨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教育部研究生招生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1.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595-22692539,22692540
地址:
(厦门校区)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华侨大学行政主楼A611室
(泉州校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华侨大学杨思椿404室
邮箱:hdyzb@hqu.edu.cn
2.各学院(研究院)推免生接收咨询方式:http://yjszs.hqu.edu.cn/lxfs.htm。
六、本简章由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0二一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