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激励澳门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学校决定评审2023年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条件
根据《华侨大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学生根据申请类别填写申请表(一人仅限申请一个奖项),并报学院审核。
2.学院推荐:学院根据名额分配可推荐1名奖学金(正选)、1名骨干奖学金(备选),遵循申请条件进行审核,并确认推荐名单报学生处。
3.学校审定:经学生处组织审核评议并进行全校公示后确定获奖名单。
三、注意事项
请于6月23日前推荐汇总表、学生申请表及佐证材料等电子版(一人一档以文件夹形式归整)打包压缩并命名为“姓名+2023年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申请材料”发送至1439411007@qq.com。学生申请表纸质版于6月24日上午一式一份报送至文学院210。
附件:1.华侨大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管理办法
2.华侨大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申请表
3.2023年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文学院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