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时代新人铸魂工程,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泉州市大中小学2023-2024学年度新时代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为我校正式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下列学生不能参加推荐:休学累计达2学年者;因违法或违反校规校纪被处分者。
二、申报标准
(一)三好学生申报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品行优良,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法治意识和行为习惯。
3.热爱学习,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成绩优秀,且参评学年无不及格课程;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且每学年均完成规定学时,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思想教育主题活动、社团活动等方面取得较突出的成绩。
4.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文娱活动,热爱生活,有较强的自我调控能力和抗挫折能力,具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
5.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劳动实践,具有良好的劳动技能、独立生活能力和正确的劳动价值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
6.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大学生标兵”“优秀学生”“‘星光耀华园’华园之星”或其他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二)优秀学生干部申报标准
1.在班级、党团组织或院系级以上学生会等其他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且任期一年(届)以上(含),考核良好及以上。
2.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组织能力,严格自我要求,以身作则,集体荣誉感强。
3.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班级或学校集体活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积极组织参加校园文化、科技、社会实践等活动,并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4.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其他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三)先进班集体申报标准
1.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满朝气正气、勇于实践创新、班风文明和谐。班级同学积极向上、团结友爱。
2.班级学生学习勤奋刻苦,乐学善思,学习氛围浓厚,在全校师生中广受好评。
3.班级学生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文明素养,自觉遵纪守法,没有出现违法违纪违规现象和安全事故。
4.重视班级文化建设,经常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艺术、科技创新等活动,并取得较好成效;全体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劳动实践,热爱生命,身心健康。
5.曾获评校级“先进(文明)班级”荣誉称号。
三、推荐名额
学院最多可推荐1名三好学生、1名优秀学生干部、1个先进班集体参加学校遴选。
四、申报要求
1.坚持德育为先、全面衡量、综合考评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择优推荐,确保申报对象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请各班级可推荐1名三好学生、1名优秀学生干部、1个先进班集体,如无可空缺。
2.各班级须对推荐学生、集体的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3.请各班级于6月20日前将《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推荐学生的入学以来成绩单、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文学院210,《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1439411007@qq.com。。
【注意】汇总表中所有奖项、科研成果等均需附上佐证材料(荣誉证书、获奖证书、论文检索页、专利授权证书等),请班级加强审核。
附件:推荐名单汇总表
文学院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