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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关于评审2023年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年06月20日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各班级:

为激励澳门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学校决定评审2023年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条件

根据《华侨大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学生根据申请类别填写申请表(一人仅限申请一个奖项),并报学院审核。

2.学院推荐:学院根据名额分配可推荐1名奖学金(正选)、1名骨干奖学金(备选),遵循申请条件进行审核,并确认推荐名单报学生处。

3.学校审定:经学生处组织审核评议并进行全校公示后确定获奖名单。

三、注意事项

请于623日前推荐汇总表、学生申请表及佐证材料等电子版(一人一档以文件夹形式归整)打包压缩并命名为“姓名+2023年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申请材料”发送至1439411007@qq.com。学生申请表纸质版于624日上午一式一份报送至文学院210


附件:1.华侨大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管理办法

2.华侨大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申请表

3.2023年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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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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