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办法

作者: 时间:2017-10-31 点击数:

实验室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办法

 一、赔偿原则:凡人为因素造成学校固定资产或物品损坏、报废、丢失的均应由当事人负责经济赔偿。

 二、赔偿责任:

 1、固定资产或物品因保管人员保管不慎或违反保管制度规定的,应由保管人员负全部赔偿责任。

 2、使用人借出设备造成损坏、丢失的,应由使用人负责赔偿责任。

 3、指导老师未尽指导责任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应由老师和学生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学生不听指导造成损坏的,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

 三、赔偿标准:

 1、因人为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或物品损坏的,如果损坏程度较轻可修复的,由当事者负责赔偿维修费用,如果损坏严重,无修复价值或无法修复的,由当事人按原价赔偿。

 2、固定资产或物品因保管不慎造成丢失的,由当事人应按原价值赔偿。

 四、赔偿手续:当事人应填写报废、报失申请报告,按审批意见将损坏或者丢失物品的赔偿款项上交相关部门,方能核销帐目。

华侨大学近代物理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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