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就业  |  研究生招生  |  正文

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2023年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06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规定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现制定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2023年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招生专业、招生导师

招生专业:应用经济学(020200),下设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数量经济学4个研究方向;具体招生导师请见《华侨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s://yjszs.hqu.edu.cn/info/1015/2776.htm

注:复试时不区分研究方向(导师),待确定录取后再区分研究方向及导师。

二、申请条件

以申请审核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应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正常学制年限内,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已获硕士学位的往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其中硕士学位授予时间原则上须在202111日之后且在正常学制年限内。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历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提交)。

6.报考类别限定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上述第1346条规定外,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应是我校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其中,一年级在学硕士生、延期毕业者不可申请,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

三、报名

1.凡报考我院博士生的考生均须按照要求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分两个步骤进行:第一、网上报名;第二、寄(送)相关报名材料。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

2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413-421

2)报名要求: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chsi.com.cn/-》选择“博士网报”,进行注册(有学信网账号的可直接登录)并按要求上传照片、如实填报报名信息、上传附加材料,只有生成报名号并显示已完成时才算网报成功。

考生须在学院规定的网报期限内下载打印《报名信息简表》,如有修改须重新打印,手工更改无效。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要将本人最高学位(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在线验证码(或报告编号)发送到华大研招办邮箱hdyzb@hqu.edu.cn,最迟须于531日前完成此操作。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A.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硕士)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需登录“学信档案”https://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进入“在线验证报告”,点击“高等学籍”,下载验证报告);

B.非应届考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需登录“学信档案”https://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进入“在线验证报告”,点击“学位”,下载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需登录“学信档案”https://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进入“在线验证报告”,点击“高等学历”,下载备案表)。

C.境外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入“学历学位认证”在线申请认证,下载本人学历学位认证书)。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如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学习工作单位(经历)、通讯地址、移动电话等,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寄(送)相关报名材料:

报送申请材料。(1)电子版材料报送。请在423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chenmengqi@hqu.edu.cn,邮件命名方式:姓名+华侨大学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博士申请材料+联系方式。(2)纸质版材料报送。请在425号前将相关纸质报名材料以邮政EMS方式邮寄到如下地址(以邮戳为准):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501室研究生秘书陈老师收,联系电话0595-22690302。逾期不再受理。考生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学院后提交相关材料。

报名材料包括(考生请务必用EMS邮寄)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简表》,考生本人须在报名表末页“本人承诺”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报名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须经档案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在职考生需本单位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硕士生)需所在学院签署报考意见;外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所在院校校级研究生主管部门确认应届生身份并签署报考意见。报考意见须注明同意报考的类别:全日制非定向就业。

2)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

3)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报名时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或证明书。在境外取得硕士学历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复印件。

4)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若无学士学位证书者可免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或证明书。

5)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6)硕博连读申请表(仅限硕博连读考生),格式参见附件。

7)硕士学位论文或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无需提交);本人已公开发表(出版)的学术论文(专著)的复印件,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包括课题、发明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8)加盖本校研究生院(部、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9)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10)本人陈述书(主要介绍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情况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拟研究方向、探索思路和计划等),格式参见附件

1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考核表(附件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将直接取消其申请、考核、录取资格,若已入学的,则直接取消学籍并通报申请人的违规行为。

四、材料审核、考核及录取

(一)资格审查

学院将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报考材料、网上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学生发出复试通知,具体复试名单、复试安排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核内容

入围考生按学院规定时间、要求参加考核,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考核形式是综合面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外语水平能力②普通招考初试两门业务科目知识,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身心健康状况不作量化评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确认

按申请考生的考核成绩高低以及招生计划等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确认录取后再区分导师,最终录取名单以学校审批通过的为准。综合面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本人人事(学籍)档案等相关材料转接工作,未办理的或逾期办理的,将直接取消录取资格。

(四)体检

考生在确定被拟录取后两周内向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chenmengqi@hqu.edu.cn。届时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可参照华侨大学研究生入学复试体检表(该表可在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http://yjszs.hqu.edu.cn常用下载栏下载)。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五、其他

1.根据有关规定,凡是按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读硕士阶段都无法获得硕士学位,请本校应届硕士生报考时谨慎选择考试方式。本次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生,仍须修完其硕士阶段的所有课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博士生入学报到手续,取得博士生资格;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2.未尽事宜,请直接咨询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陈老师,0595-22690302

QQ群:749520810

邮箱:chenmengqi@hqu.edu.cn


华侨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https://yjszs.hqu.edu.cn/info/1015/2899.htm

华侨大学研究生学费及奖助体系一览表

https://yjszs.hqu.edu.cn/info/1033/1085.htm


附件:

1.  附件1 华侨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doc

2.  附件2 专家推荐书.doc

3.  附件3 个人陈述.doc

4.  附件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考核表.pdf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相关规定如与上级部门的规定有冲突,以上级部门的规定为准,本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由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负责解释。


| 打印 | 关闭 |
相关链接
华大首页       华大60周年校庆网       华大图书馆       中国互联网中心       深度电商网       CEIC全球经济数据库       RESSET宏观数据库       电商学习论坛       华大教务处       学生管理系统       RESSET高频数据库       海丝文化电商虚拟仿真系统      

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2 All Rights
地址:福建泉州华侨大学经管楼5楼
邮编:362021 电话:0595-22692581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