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激励澳门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学校决定评审2023年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条件
根据《华侨大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请仔细阅读附件内容),2023级暂无法申请该奖学金。
二、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学生根据申请类别填写申请表(一人仅限申请一个奖项),并报学院审核。
2.学院推荐:学院根据名额分配和申请情况,遵循申请条件进行审核,并确认推荐名单报学生处。
3.学校审定:经学生处组织审核评议并进行全校公示后确定获奖名单。
三、注意事项
有申请意向者,请于6月26日前将推荐汇总表、学生申请表(详见附件)及佐证材料(个人有效证件、成绩单、获奖证明等佐证材料随表提供电子版扫描件)等电子版(一人一档以文件夹形式归整)打包压缩并命名为“学号+姓名+2023年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申请材料”发送至3236766976@qq.com。温馨提示:请勿使用境外邮箱
学生申请表、推荐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经管楼906办公室。
经济与金融学院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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