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卷是重要的教学原始材料之一,是衡量教师教学效果和评定学生学习成绩的重要依据。为规范试卷批阅工作,提高阅卷质量,在学校教务处试卷批阅规范的基础上特制定本规范。
一、试卷批阅工作的内容
试卷批阅工作包括:试卷批阅、试卷分析、网上提交、试卷装订及归档。
二、试卷批阅要求
1.教师在批阅试卷时应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和对学生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试卷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批阅。做到客观、公正,避免出现误判、错判和随意扣分、送分现象。
2.批阅时必须使用红色钢笔、签字笔或红色圆珠笔。
(1)对于每道小题的批阅,完全正确的打 “√”,完全错误的打 “×”,部分正确的打“乄”。
(2)所有大题须在标题左侧标出得分,表示该大题所得分数;如遇大题内有若干小题情况,则应在每小题题号前标明该小题应得分,同时在该大题标题左侧标出各小题汇总后的大题总分,大题总分统一用+号且得分用圆圈圈起来,与小题得分区分开,不采用减分制。
(3)对于在批阅试卷中的误批(包括分数改动),应在其标错旁(或分数改动旁)签上改判教师的姓名(写上全名)。
(4)批阅标记和分数应书写工整,易于辨认。
3.保持试卷的整洁,不得在试卷上出现与试卷批阅无关的字迹。
4.试卷批阅后必须认真复查核对,在试卷首页(或答卷纸首页)得分栏内填写各大题分数及总分,并在试卷封皮上填写阅卷人。
5.阅卷结束后,任课教师应按要求及时登录学生成绩;学院和教研室要组织对试卷的批阅质量进行检查。
三、试卷分析要求
1.试卷分析一定要科学客观,分析全面,表头的班级要与所填班级对应。
2.试卷分析包括总体分析和单班分析,如试题是否科学严谨、试卷内容覆盖面的宽窄程度、试卷结构是否合理以及班级成绩差异产生的原因等。根据分析结果,总结经验,不断改进教学方法。
四、试卷录入提交
1.成绩核对无误,由任课批阅教师将成绩输入学生教务中心,按照卷面成绩和平时成绩的相应比例进行网上提交。在考试课程的最终总成绩中,平时成绩不低于20%且不得高于30%。平时成绩包括作业、期中考、小测、出勤等。平时成绩的考核方式不能只有听课出勤率,听课出勤率作为平时成绩最多占总成绩的10%。
2.试卷批阅完毕,须按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进行试卷装订。试卷装订由前到后的次序依次为:考核成绩报告表、试卷分析单、试卷A卷和B卷及其答案和评分标准各一份、学生答题试卷或课程论文(顺序同成绩登记表)、平时成绩支撑材料。装订好后交学院教学秘书处存档。
3.试卷批阅、录入提交等全部工作,一般应在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班级较多或同时承担多门课程的试卷批阅工作时可适当延长。
本规范适用于我院各类考试(考查)课程的试卷批阅工作,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解释权归华侨大学统计学院所有。
华侨大学统计学院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