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保障《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有序有质落地实施,帮助参评学校深入领会《方案》精髓要义,按照《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有关安排,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拟定于2023年5月10日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参评高校培训。根据我校审核评估工作安排,结合《华侨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我校将在泉、厦两校区分别开设分会场集中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十四五”期间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部署和要求;
2.《方案》释义:
3.参评高校评建改工作要点;
4.试点高校经验介绍。
二、培训对象
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报告撰写组、材料支撑组、教学条件组、学生发展组、质量保障组、宣传组等7个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联络员,教务处和发规处全体人员,各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组成员、联络员和学工办负责人等。
三、培训时间及形式
培训时间:2023年5月10日(周三)9:00-17:40。
培训形式:两校区培训采取集中观看网络视频直播形式进行,厦门校区集中在行政研发大楼A区401会议室,泉州校区集中在陈嘉庚纪念堂二层会议室。
四、联系人及电话
泉州校区:贺 芬 0595-22693978/18250291879
厦门校区:汤胜辉 0592-6161162/18060941663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参评高校培训议程
附件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参评高校培训议程.doc
教务处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