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24-2025学年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获得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8 浏览次数:

各位留学生:

为鼓励外国留学生勤奋学习,学有所成,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合作〔20247号),学生处拟定评选、推荐2024—2025学年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建议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1.被推荐者应为华侨大学2024-2025学年在读全日制本科留学生;

2.自觉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备良好的个人品质,入学以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等有关规定,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无违规违纪行为;

4.社区表现量化考评结果不低于98分且无违规违纪行为(截止20246月);

5.入学以来学习成绩排名在全班前40%(若境外生单独成班的,则入学以来学习成绩排名位列全班前25%);

6.2024-2025学年未获得中国政府或其他部门、校外组织(如陈嘉庚奖学金、陈江和一带一路奖学金、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及海外华文教育专业学生奖学金等)奖励资助;

7.2024年秋季学期未返校的原则上不予资助;

有以下条件的,予以优先推荐:

8.在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学生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者的;

9.担任校、院、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工作表现优异的且考核结果为优秀等级;

10.入学满一学年且各课程成绩均为及格以上的;

二、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填写申请表、候选人花名册、并提供护照签证页、入学以来成绩单(含绩点排名)及相关奖状证书等佐证材料,于711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材料打包以学生中文名命名后提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学院推荐:学院择优推荐1位候选人至学生处;

3.学生处复核:学生处在根据《华侨大学自主招收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华大学〔201752号)进行复核后,向福建省教育厅报送建议名单。

三、注意事项

奖学金主要用于支付奖学金生2024-2025学年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教材费、保险费等。

、奖励额度

3万元

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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