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级MPAcc学位论文中期(复审)通知
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与评阅答辩的管理规定》(华大研﹝2016﹞9号)中关于学位论文的中期检查规定,中心定于第六周进行2018级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复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中期复审时间:2020年10月16日
(二)参加对象:需参加复审的同学
(三)提交材料(2020年10月15日上午12:00前截止)
(1)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上传到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版本,包括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会议记录和专家组成员名单)纸质版3份,双面A4打印,封面不出现导师姓名。
(2)已完成的论文研究内容(须完成论文初稿,若导师要求高于此标准,以导师为准。论文字数一般在3万字左右),封面后一页添加论文修改说明,论文纸质版3份,双面A4打印,封面不出现导师姓名。
(3)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情况表(改为表2)纸质版2份,双面A4打印(需导师签字)。
(4)论文修改说明1份,需导师亲笔签名。
所有材料由各组组长统一收齐(具体分组10月15日前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前提交至文种楼306。
(四)中期检查程序及相关要求:
1、参加中期检查的学生提前30分钟将演示文稿(PPT)拷贝到开题所用的电脑内。答辩开始时在8-12分钟内以PPT展示+现场讲解的方式向专家组汇报学位论文的中期进展,然后接受专家组提问。
2、研究生汇报的主要内容有:对照开题,介绍目前已完成的研究工作(已取得的成果),拟完成的研究工作(预计获得的成果);如期完成整个论文工作的可能性,存在的问题与困难;以及后期工作计划。
3、评审专家就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告学生本人及答辩秘书做好记录。
4、评分:专家组采用不记名投票方式,对答辩会进行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最终成绩取平均分。
5、中期复审分数80分(含)以上为通过,中期检查不通过要重新开题。
6、各检查专家组应将检查结果形成简明的书面总结上报所在培养单位,总结中应包括检查的总体情况、应受检查人数、实受检查人数、工作正常者、工作需加速者、有可能延期者等,对特殊情况应有一定的说明。
(五)学位论文中期复审内容
1、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论文计划进度进行,如存在与开题报告内容不相符的部分,请说明其原因;
2、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及成果,参加的科研学术情况;
3、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出现的问题,拟采用的解决方案等;
4、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研究内容(如与开题报告内容不符,必须进行论证说明);
5、专家组和学院意见和建议。
华侨大学MPAcc教育中心
2020年10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