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夏季MPAcc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校研究生院《关于2020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为降低疫情对研究生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的影响,自2020年夏季起,研究生院将正式启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学位管理子系统开展工作,学位论文各环节均采用线上提交材料和审核,请各位导师在非常时期加强督导,各位研究生应按时完成各项学位申请工作。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做到学位论文质量不打折。现对本轮学位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查
1、所有本轮申请学位的学生,即含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学力和在职申请学位人员,含境内和境外学生,含正常毕业、提前毕业、延期毕业、已毕业拟申请学位学生(注:以上学生须已通过研究生院培养办《预计毕业研究生成绩审核名单报送表》的审核,未通过成绩审核的学生一律不得进入送审资格审查环节,无法在系统申请学位论文送审)。
2、学分按所在年级培养方案修满42分,交齐三年学费
3、论文开题通过满一年或以上
4、通过论文中期检查
5、通过预答辩且预答辩材料备案完整
6、论文撰写符合要求和格式(导师和中心都须严格审查学位论文是否符合撰写要求和格式,研究生院也将组织专家审查学位论文格式)
不符合以上所有要求的学位论文将不得送审。
7、其它
(1)通过送审资格审查的学生,不能申请退学、休学等各类学籍异动。
(2)未通过送审资格审查者或未按期提交审查者,将不予送审。
二、学位论文送审
1、填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2020.3.20-25日完成)
学生填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学生基本信息、家庭成员、工作经历和教育经历(系统首页→学籍管理),发现信息有误应及时修改,不可编辑字段通过日常事项→学籍信息变更申请页面提交申请,并核对学信网(www.chsi.com.cn)学籍信息(仅限学历生)、电子图像采集信息(仅限学历生),核对无误后打印学籍信息纸质版1份,并在空白处签名保存,提交另行通知。
各位研究生应确保填报的基本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发现信息有误应及早向中心、研究生院反馈并提交变更申请。以上信息的填报、核对工作,关系到各毕业生的学历、学位信息能否上报,关系到能否顺利获得学历、学位证书,请各位研究生务必充分重视此项工作,以免影响到正常毕业。若由于学生本人未能及时完善、核对个人信息、电子图像采集,而导致学历、学位信息上报受阻,学生未能及时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责任。
2.盲审版学位论文排版要求:
研究生论文须严格按照《华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及撰写格式(2019)》进行版排版(附件1)。论文封面不得出现作者和导师的姓名,即作者姓名、导师姓名空着不填(附件2),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不体现个人信息;删除致谢、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这三部分内容。建议保存两个版本:完整版和送审版。
3.盲审论文提交:
(1)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抽规则和送审份数
①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盲审1份,另1份由所在培养单位以采用“双盲”匿名评审(隐去专家、导师、学生等个人信息)送至实践单位(专业学位)专家评审;
研究生院将根据以上送审要求,把通过送审资格审查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份数(含研究生院和培养单位)导入系统。首次送审不合格需重新送审的论文(含研究生院盲审),经学生修改及导师审核后,由学院组织论文复审2份,学位论文修改后提交复审不及时或答辩前一周未收到送审成绩,则延期半年重新申请学位。
(2)电子版-盲审版论文,研究生论文盲审将采用网上评议形式,所有硕士研究生盲审论文通过系统提交(首页→学位论文→送审申请),请于3月22日(周日)上午12:00前上传到系统上,电子版务必为PDF版,文件命名为:“10385_125300_学号_LW.pdf”,请保证格式正确、论文能正常打开、无缺漏页、无乱码,除技术路线图外,其他表格不能截图,若因此无法正常获得送审结果,将由学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特别强调论文一旦提交到系统就无法收回,不能再更改)。--由研究生本人完成
(3)导师登录系统(首页→学位论文→论文送审审批),审核学生提交的论文,填写指导老师意见(用于生成学位申请审批书),签署电子《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导师同意书》。--3月24日(周二)下午17:00前由导师完成
(4)送审前学位论文重复率电子检测。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到系统前须自行进行重复率检测,论文电子检测率<15%,并将检测结果发给导师(若导师规定的电子检测率低于此标准,以导师为准),研究生院也将对所有提交到系统的学位论文进行一次重复率电子检测。
4.论文送审成绩反馈
研究生院和中心在论文送审结果返回后,将论文评阅成绩和论文电子评阅书导入系统(学位管理→论文送审管理→论文送审管理)。研究生可从系统→学位论文→论文送审页面查看成绩。
5.关于学位论文盲审评阅成绩:
⑴各份评阅成绩都不低于80分的,可以参加答辩;
⑵各份评阅成绩有低于80分但都不低于70分的,修改论文,经导师同意后,可以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⑶2份评阅成绩低于70分或者平均成绩低于65分的,重新修改论文,延期半年毕业;
⑷只有1份评阅成绩低于70分且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的,修改论文后,由研究生院送原评阅专家重审一份,且增补一名评阅专家送审。若重新送审的2份评阅成绩都低于70分或者平均成绩低于65分,重新修改论文,延期半年毕业;若只有1份重新送审的评阅成绩低于70分且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由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同意参加答辩。重新送审的学位论文评阅书若由于初审论文修改后提交不及时、答辩时间安排等原因不能在答辩前返回,则延期半年重新申请学位。
三、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
1. 时间:预计2020年5月中下旬左右
2、送审成绩通过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3、答辩提交材料: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学位申请审批书》,(答辩申请者可从研究生系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点击下载《学位申请审批书》,一式两份)
(2)所有评阅书(A3双面打印),其中低于80分意见为“重新修改论文,导师审核后答辩”的,导师应在评阅成绩旁空白处签署“已审核,同意答辩”字样及签名。
(3) 答辩论文纸质版(以答辩委员会成员数量为准)。
(4)毕业生登记表
四、学位论文答辩
答辩时间:预计2020年5月中下旬左右(具体时间待送审成绩回来确定通知)
五、学位论文重复率电子检测
1.学位论文电子检测时间:预计2020年6月上旬左右
2. 学位申请者通过系统上传归档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完整版:封面填写完整、答辩主席签字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决议(将已签字的扫描件插入替换原来的)、本人和导师签字的独创声明(将已签字的扫描件插入替换原来的),签署电子版《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检测承诺书》后提交至导师。导师审定学生提交的学位论文电子版,签署电子版《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检测导师同意书》后提交至中心。中心审核后提交至研究生院。
备注:归档的学位论文提交到系统前须自行进行电子检测(建议在知网检测),自行检测的电子检测率<15%(若导师规定的电子检测率低于此标准,以导师为准)且将电子检测报告发至mpacc@hqu.edu.cn和导师邮箱审核,邮件备注重复率。
3.研究生院从系统中导出学位论文电子版,进行重复率电子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导入系统。
(1)重复率﹤15%的学位论文,符合毕业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可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15%≤重复率﹤25%的学位论文,符合毕业条件的,可以取得毕业证书,但须在半年之内修改论文,经指导教师、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审核确认,提交研究生院并通过重复率电子检测(重复率小于15%,下同),才能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未能通过者,取消申请学位资格。
(3)25%≤重复率﹤50%的学位论文,符合毕业条件的,可以取得毕业证书,但须在半年之内修改论文,重新参加预答辩、送审、答辩,经过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后提交研究生院进行重复率电子检测,通过后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未能通过者,取消申请学位资格。
(4)重复率≥50%的学位论文,答辩无效,延期一年毕业,重新申请学位。未能通过者,取消申请学位资格,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准予毕业。
请各位研究生高度重视论文撰写工作,保证独立完成,切勿抄袭。
六、其他时间安排
1.送审结果的反馈与处理:预计2020年5月上旬左右
2. 学位授予与档案工作:预计2020年6下旬
备注:本轮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时间紧,项目多,为了保证各个工作环节顺利进行,请各位研究生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通知执行,未能按照本通知执行延误毕业的,由研究生本人承担责任
华侨大学MPAcc教育中心
2020年03月10日
附件:1.华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及撰写格式(2019)
2.学位论文封面-盲审版
3.华侨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学位管理子系统用户手册(研究生版)
4.华侨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学位管理子系统用户手册(指导教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