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文件
马院〔2023〕1号
华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
申请提前毕业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提前毕业工作,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华大研〔2022〕16号)、《华侨大学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实施办法》(华大研〔2023〕1号)有关规定,结合本学院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硕士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条件
1.品学兼优,无违纪违法行为。
2.在校学习年限不少于2年。
3.已按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修满应修学分,完成必修环节,学业成绩优异,所有课程成绩均不低于80分,且未出现重修或补考。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创新成果较突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二类及以上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
(2)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形成二类级别及以上的决策咨询类成果1篇,且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三类A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
(3)以第一完成人身份,在“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国家级综合竞赛中获得二等奖(银奖)及以上1项,或在国家级学科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特等奖、金奖)1项或二等奖(银奖)2项。并且,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三类A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
创新成果须与本学科相关,原则上均须以华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已正式刊发(其中,SCI、SSCI论文若为在线发表,需要有DOI号及WOS号;国内学术论文若为网络首发,需要出具图书馆检索证明或编辑部及中国知网出具的出版证书)。期刊分类依照论文发表当年度适用的《华侨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的分类标准。
5.已按要求通过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等各环节;完成开题报告到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查,原则上需保证至少有1年的学位论文工作时间。其中,中期检查、预答辩、毕业答辩等环节须确保能够与上一个年级同步完成。
6.已缴清全程学费。
二、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流程
1.研究生个人申请。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需在申请提前毕业当学期的第1周前向学院提交《华侨大学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审批表》,同时附个人成绩单、创新成果佐证材料、学位论文预答辩稿。
2.学院初审。学院对研究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经导师、学院分管领导、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同意,由学院汇总后于当学期第3周前提交研究生院审批。
3.研究生院审批。经研究生院审批通过的,按正常毕业流程,安排学位论文送审、论文答辩及其他相关毕业事宜;审批未通过的,则不得提前安排相关毕业事宜。
三、其他
1.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采取“双盲”的方式进行论文评审。
2.提前毕业申请获得批准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不通过或答辩不通过的,取消其提前毕业资格,转为正常毕业,学院不得再为其提前组织学位论文送审、答辩等事宜。
3.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毕业时所履行的手续与正常毕业研究生相同。提前毕业研究生办理毕业手续后,不再享受在校生待遇,不参与奖助学金等的评审。
4.境外研究生“4+2”培养模式的3年制硕士研究生,申请2年毕业的,按正常毕业相关毕业、授予学位要求执行。
四、附则
1.本细则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2.本细则自2023级研究生开始施行。
华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