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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科

关于2024年招收修读辅修专业学生的通知

时间:2024-06-24作者:

各学院:

经各学院上报,教务处审核,现将2024年各专业招收修读辅修专业学生的计划通知如下:

2024年招收辅修专业学生计划

拟开设辅修学院

拟开设辅修专业

学位

拟招生人数

是否独立开班

是否允许跨学科辅修

招生要求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哲学

哲学

5

■否

■是

仅限厦门校区,2023级学生修读;绩点达到3.7及以上者。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

工学

10

■否

■是

仅限厦门校区,2023级学生修读;绩点不低于3.5。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工学

10

■否

■是

仅限厦门校区,2023级学生修读;绩点不低于3.5。

应用化学

理学

10

■否

■是

仅限厦门校区,2023级学生修读;绩点不低于3.5。

信息科学与工程 学院

通信工程专业

工学

10

■否

■否

仅限厦门校区,2023级学生修读;绩点4.0以上。

应用物理学

理学

5

■否

■是

仅限厦门校区,2023级学生修读;绩点4.0以上。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工学

5

■否

■否

仅限厦门校区,2023级学生修读;绩点4.0以上。

电子科学与技术

工学

5

■否

■是

仅限厦门校区,2023级学生修读;绩点4.0以上。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工学

5

■否

■否

仅限厦门校区,2023级学生修读;绩点4.0以上。

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

文学

6

■否

■是

仅限泉州校区,2023级境内生修读;绩点不低于4.0。

应用语言学

文学

2

■否

■是

仅限泉州校区,2023级境内生修读;绩点不低于4.0。

(补充说明:招收条件为各学院根据《华侨大学辅修专业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各学院具体情况具体拟定)

辅修跨学科门类专业的学生需完成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分,考试成绩合格,且总学分不低于60学分,境内生平均绩点达到或超过2.5,境外生平均绩点达到或者超过2.3,经学校核准,授予辅修专业学位。对没有取得主修学士学位的学生不得授予辅修学士学位,且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辅修非跨学科门类专业的学生需完成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分,考试成绩合格,且总学分不低于40分,经学校核准,颁发辅修专业证书。

学生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累加修读年限不能超出本科生在校的最长学习年限(四年制本科为六年、五年制本科为七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5日,教务处将于7月15日前)在教务处主页(http://jwc.hqu.edu.cn)公布录取结果及辅修专业报到流程。

附件:华侨大学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2024年)

教务处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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