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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关于加强新时代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

时间:2023-01-12作者:

关于印发《华侨大学关于加强新时代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经校长办公会议、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华侨大学关于加强新时代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20231月12


华侨大学关于加强新时代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

2022年11月10日制定 2022年第32次党委常委会会议

审议通过 20231月12日校长办公室发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美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方案》等精神,发挥美育工作在学校立德树人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强化学校美育育人功能,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结合学校特色与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以面向海外为特色,培育侨校特色校园美育文化,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注重思想性与实践性相结合,多方协同,把美育纳入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学校将美育作为立德树人的重要载体,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汲取人类优秀思想文化成果,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陶冶高尚情操,追求真善美,塑造美好心灵,增强文化自信。

2.坚持面向全体。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公共艺术课程,搭建丰富多彩的艺术实践平台,健全面向人人的学校美育育人机制,让在校学生都享有接受美育教育的机会。坚持美育资源共享共建,建立校社合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优势,完善协同育人机制。完善学校主导、学院实施、部门联动、师生共同参与的美育工作体系,形成人人学美育课程、参加美育实践、增强美育涵养的良好局面。

3.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深化学校美育综合改革,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加强各学科有机融合,整合美育资源,补齐发展短板,强化实践体验,完善评价机制,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形成充满活力、开放高效的学校美育新格局。

4.坚持知行合一。坚持美育理论教育与艺术实践相结合,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相结合,美育教学与日常生活相结合,建立常态化的美育实践机制,丰富美育实践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力求每位学生都能掌握一项美育技能。

5.突出侨校特色。构建具有侨校特色的美育体系,秉持“会通中外、并育德才”的办学理念,植根中华文化,丰富“一元主导、多元融合、和而不同”的校园文化内涵,营造具有侨校特色的美育氛围。鼓励师生创作与侨校历史、侨校文化、华侨人物、校园生活相关的歌舞、戏剧、影视、摄影等各类文艺作品,推动一批原创校园文化精品展演,实施作品育人。充分发挥“一校两生”的优势,加强美育国际交流,汇聚中华文化海外传播力量,发挥美育在人文交流、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主要目标

学校美育教育取得突破性进展,美育课程全面开齐开足,教育教学改革成效显著,资源配置不断优化,评价体系逐步健全,管理机制更加完善,育人成效显著增强,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明显提升。到 2035 年,基本形成全覆盖、多样化、高质量的具有侨校特色的现代化学校美育体系。

二、完善课程和教材体系

(一)树立学科融合理念。加强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劳育相融合,充分挖掘和运用各学科蕴涵的体现中华美育精神与民族审美特质的心灵美、礼乐美、语言美、行为美、科学美、秩序美、健康美、勤劳美、艺术美等丰富美育资源。有机整合相关学科的美育内容,推进课程教学、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建设深度融合,大力开展以美育为主题的跨学科教育教学和课外校外实践活动。

(二)完善课程设置。建构面向人人的课堂教学和艺术实践活动相结合的公共艺术课程体系,开设以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和艺术经典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公共艺术课程。强化学生文化主体意识,培养具有崇高审美追求、高尚人格修养的高素质人才。依托“艺术与审美”通识课程模块,完善涵盖美术、音乐、舞蹈、书画、诗词、曲艺、影视、新媒体艺术、文艺创作、建筑遗产等方面的公共艺术课程设置。依托学校优势学科,培育和建设“侨史侨情”类美育课程,不断丰富课程类别与内容。建设富有侨校特色、融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素质教育、思想政治教育于一体的通识教育课程体系。

(三)加强教材体系建设。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编写扎根中国、融通中外,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格调高雅,凸显中华美育精神,充分体现思想性、民族性、创新性、实践性的美育教材;积极探索面向境外生的美育教材建设,形成具有侨校特色的美学和艺术史论、艺术鉴赏、艺术实践为主体的校本公共艺术课程教材体系。做好教材的研究、使用等工作。

三、全面深化教学改革

(一)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严格落实学校美育课程开设要求,不断拓宽课程领域,逐步增加课时,丰富课程内容。将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本科生实行学分制管理。鼓励学生在课余时间参与各类美育实践课程与活动。

(二)深化教学改革。逐步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在学生掌握必要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着力提升文化理解、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等核心素养,帮助学生形成艺术专项特长。优化美育教育内容,合理安排理论教学中的实践学时比例,革新教学形式。开发一批美育课程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持续建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利用元宇宙等信息技术手段推进大美育理论与实践教育。

(三)丰富实践活动。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示范引领作用。面向人人,建立常态化美育实践活动机制,大力推广惠及全体学生的艺术表演、艺术实践工作坊、非遗展示传习场所体验学习等项目,打造美育品牌,传承中华传统美育文化(如民族音乐、舞蹈等),建设中华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加强海外传播;举办主题艺术展、艺术周、艺术赛事、舞台剧、合唱、合奏、集体舞、课本剧、校园摄影、创意写作、校园美化等活动。依托“中华文化讲堂”“文化素质教育大讲堂”等,开展美育专题讲座。充分利用地方特色的美育资源,开展南音、梨园戏、陶瓷木雕工艺品制作、闽南建筑等非遗文化传承活动。积极开展世界文化遗产、高雅艺术进校园等活动。进一步提升“新年音乐会”“‘承志’中华文化节”“‘觞鼎’中华文化节”等活动的内涵与品牌效应,扩大影响力。

(四)推进评价改革。将美育有机融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充实审美、音乐、美术、书画、建筑、设计、人文等美育内容。将相关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等,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学生艺术团的作用,支持各类艺术社团的成立和发展,加强对艺术社团的扶持和指导。组织丰富多样的学生社团文艺活动,吸引广大学生参与,实现人人参加美育实践活动的目标,在实践中体验美、感受美,提升美学素养。

(五)加快艺术学科创新发展。专业艺术教育坚持以一流为目标,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构建多元化、特色化、高水平的艺术学科专业体系。整合艺术学、哲学(含美学)、文学、教育学、工学(含建筑学)等学科资源,加强美育基础理论建设,加强美育研究,建设美育研究智库,挖掘各学科美学及相关知识技能等元素,浓郁全校美育文化氛围。创新艺术人才培养机制,提高艺术人才培养能力。

四、全面改善办学条件

(一)配齐配好美育教师。全面提高美育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教学育人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营造全体教师重视美育、参与美育教育的氛围,引导教师在专业教育、通识教育等课程中融入美育内容。多渠道、多方位帮助美育教师成长,开展美育教学名师的培养。根据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及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聘请校外美育名师、优秀艺术工作者进行授课、开设讲座、指导学生的相关艺术活动,优化教师结构。积极探索将美育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艺术社团指导、课外活动、课后服务等第二课堂指导和走教任务计入工作量。

(二)改善场地器材建设配备。建好满足课程教学和实践活动需求的场地设施、教室。配好美育教学所需器材设备,建立美育器材补充机制。充分利用好四端文物馆、侨泽园等具有侨校特色的中华美育场所,积极推进校外美育实践基地建设。

(三)有效利用社会资源。坚持美育资源共享共建,建立校社合作。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共享共建剧院、音乐厅、美术馆、书法馆、博物馆等艺术场馆。探索与社会公共文化艺术场馆、文艺院团合作开设美育课程,完善协同育人机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学生现场参观美术馆、书法馆、博物馆,让收藏在馆所里的文物、陈列在大地上的文化艺术遗产成为学校美育的丰厚资源,让广大学生在艺术学习过程中了解中华文化变迁,触摸中华文化脉络,汲取中华文化艺术精髓。

五、切实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学校党委在美育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成立学校美育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办公室挂靠在教务处,日常工作主要由美术学院、音乐舞蹈学院等专业学院负责实施。学校把美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学校美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学校各有关部门积极协同配合,合理分工,落实责任,形成学校主导、学院实施部门联动、全员参与的大美育体系。

(二)加强制度保障。积极推动有利于促进学校美育发展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健全美育督导评价制度,把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和开展美育工作情况等,纳入美育教育评价范围,发挥专家和社会机构在美育评价的作用。完善美育质量监测,积极探索具有侨校特色的美育工作自评和年度报告制度。

(三)落实经费保障加大对美育工作的经费投入,将美育工作经费纳入学校经费预算。做好经费预算绩效管理,保障美育工作所需的培训与实践费用。探索多元筹资机制,改善硬件、软件设施,为美育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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