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研究生院文件
研究〔2024〕30号
关于公布2024年研究生承志英才学术交流
和交流学习活动资助名单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承志英才创新活动资助与奖励办法》(华大研〔2016〕16号)、《华侨大学研究生承志英才创新活动资助与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研究〔2017〕24号),经学生个人申报、培养单位初审、研究生院审核,并全校公示,决定给予谭丽娜等68位(共71人次)研究生学术交流活动资助,许志腾等6位研究生交流学习活动资助。现将资助名单予以公布。
学术交流活动资助范围仅限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会议注册费,请获资助学生务必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据实报销。根据学校财务规定,2023年开具的发票应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报销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24年研究生承志英才学术交流活动资助名单
2.2024年研究生承志英才交流学习活动资助名单
研 究 生 院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