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基〔2022〕98号)的文件要求,决定开展我校2022年度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考核范围
本次评价考核范围是对原值单台(套)50万元以上,且已纳入科技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仪器的大型科研仪器2021年度的开放共享情况进行评价考核,相关单位(学院)和仪器详见附件1。
二、评价期间及内容
(一)评价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评价内容及方法:依据《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实施细则》(国科办基〔2022〕93号)的要求,围绕组织管理情况、运行使用情况、共享服务成效等方面,通过集中审核评分和现场核查的情况综合评分进行排序,确定评价考核结果。
三、工作程序
(一)请各单位认真准备相关材料,于2022年7月13日前填报并提交《大型科研仪器年运行机时表》(附件2)、《大型科研仪器对外服务记录表》(附件3)、《大型科研仪器创新成效案例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1份,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设备科,同时将电子版发至设备科邮箱(sbk@hqu.edu.cn)。
(二)我处负责整理和汇总全校相关材料,完成上报工作。仪器管理单位及仪器管理人员应保存对外开放服务相关的资料(包括服务协议、发票或其复印件等),以备抽查核实。由于本次及开放共享考核工作时间紧迫,请有关填报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准确填报,确保本单位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实效性。
联系人:苏醒:0592-6161559、
蒋靖国:0595-22693532。
附件:1.已纳入科技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仪器清单
2.大型科研仪器年运行机时表
3.大型科研仪器对外服务记录表
4.大型科研仪器的创新成效案例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