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落实财政部、科技部等上级部门持续高质量推进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要求,提高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效益,促进我校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迈上一个新台阶,根据《华侨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有贵重仪器设备的学院或单位系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二级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二级平台),负责统筹管理本单位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为加强二级平台的服务和管理,请有贵仪的二级平台单位任命一名负责人为二级平台主任,负责单位内的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同时,指定一名联络人负责与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共享管理中心联系沟通。
2.请有贵重仪器设备的学院或单位于2022年3月15日之前将《华侨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二级平台主任与联络人登记表》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设(泉州校区:施良侨科技实验大楼211室/设备科,厦门校区:机电信息实验大楼A221室/设备科)。
3.今后如因单位人员调整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平台主任或联络人的,请及时更新《华侨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二级平台主任与联络人登记表》,并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联系人:苏醒 0592-6161559
附件:华侨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二级平台主任与联络人登记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