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大厅
作者:阅读次数:次 日期:2021-06-25
华侨大学VPN可访问资源添加申请
事项名称
事项简介
根据《华侨大学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业务系统默认不可通过VPN资源进行直接访问,如有需要,则需要详细说明理由。
服务对象
部门(对公申请)
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
主办部门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教育技术与培训部
协办部门
收费标准
免费(自助建设)
受理时间
上班工作日
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电话:0592-6161777-8028;邮箱:liuj@hqu.edu.cn
受理地点
厦门校区现代教育大楼B区301-2
办事人员
刘鋆
网址
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明确业务需求,提交相关材料至信息处即可受理
关联事项
关联文档
VPN可访问资源添加申请.docx
《安全检测报告》
条件要求
1、“申请人”为网站或系统的责任人,应对其网站或系统的内容负责;
2、“申请人”在重要会议期间申请开通系统/网站前,已阅读《华侨大学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充分知晓管理办法中所有内容,并承诺信守。
3、“申请人”在重要时段申请开通系统/网站,必须先对系统或网站进行深度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安排专人值守,并承担相应主体责任;
4、网站或系统的使用须严格遵守学校发布的有关管理办法和规定,承担系统信息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
备注说明
如缺失《安全检测报告》,可提交安全检测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