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单位承诺遵守《华侨大学网络与信息安全暂行管理办法》、及教育行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并已签订安全责任书。如违规或出现信息安全事件,本系统相关负责人愿承担其全部责任。 2、认证集成授权仅限于校内,申请统一身份认证集成的业务系统必需提供校内域名或ip地址; 3、申请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审核人必需是申请单位分管领导; 4.当业务系统因设备故障、中毒、受到网络攻击等影响其他系统或校园网正常运行时,信息处将立即暂停服务器运行并通知申请单位快速处理; 5、申请时所提供的系统入口地址必须与所申请的业务系统相一致,不得随意更改。 6.若业务系统地址及相关配置发生改变,或暂停使用及停用,申请单位务必及时告知信息处办事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