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大厅
作者:阅读次数:次 日期:2021-06-24
华侨大学校园卡商户申请(校内单位)
事项名称
事项简介
本校各单位、部门及各类服务部门需要使用校园卡系统支付终端或使用软件系统收取校园卡持卡人费用,并定期由学校财务处统一结算的,可使用本项业务申请。
服务对象
本校各单位、部门及各类服务部门
办理方式
到服务点前台提交申请表办理
主办部门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用户服务部
协办部门
申请商户主管部门,财务处
收费标准
免费
受理时间
上班工作日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泉州校区:0595-22692410
厦门校区:0592-6161678-8003、8019、8020、8888
受理地点
1.泉州校区:施良侨科技大楼四楼信息处综合服务大厅
2.厦门校区:教学楼B区304信息处综合服务大厅
办事人员
网址
办理流程
1.申请商户填写《华侨大学校园卡商户申请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送商户主管部门签字盖章。
3.送至财务处审批。
4.送至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审批。
5.凭审批材料到信息处综合服务大厅办理。
关联事项
关联文档
华侨大学校园卡商户申请表(校内).xls
条件要求
1.校园卡系统商户需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校园一卡通有关管理规定、不损害消费者权益。
2.校园卡系统商户需妥善保管设备,确保设备完好及网络畅通,不得脱机消费。
3.校园卡系统商户服从学校因特殊消费流水对商户结账账目的处置决定。
4.校园卡系统商户因脱机消费而造成消费流水丢失等损失由商户承担。
5.校园卡系统商户对校园卡系统存在的潜在隐患及后果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有权撤销该校园卡系统商户。
备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