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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招聘:福建农林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

作者: 发表于:2024-06-21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及辅导员方案

根据学院事业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7名、辅导员3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要求。

学历要求:序号1-7专任教师岗位须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序号8辅导员1岗位须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序号9辅导员2岗位及序号10辅导员3岗位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上述岗位均需符合附件相应岗位要求。

      (优先条件:

 1.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的,研究生优先。

 2.要求为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博士研究生优先。

 3.毕业于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者。

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详见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

2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应建设学科名单详见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

4.具有本科院校讲师职称或三年及以上本科院校全职教学、科研经验,且通过学院认定者。

5.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通过学院认定者

6.具有三年及以上相关专业全职行业、企业工作经验的精湛专业技能专才,且通过学院认定者。

(五)年龄要求:

1.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的,需在1993年6月至2006年6月期间出生;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需在1988年6月至2006年6月期间出生;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的,需在1983年6月至2006年6月期间出生

2.专任教师岗中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本科院校讲师职称或三年及以上本科院校全职教学、科研经验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需在1978年6月至2006年6月期间出生;相关专业副高职称者年龄放宽至50周岁(19736月之后出生)。

具有相关专业正高职称者可实行一人一策,单独考核(仅采用邮箱报名:jsrlzyb@126.com,发送指定报名材料至邮箱后电话联系确认,报名方有效)。

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2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官网(https://jsxy.fafu.edu.cn/)等网站公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

1.辅导员岗:2024617——202462517:00

2.专任教师岗:自2024617报名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视报名情况适时启动考核程序,招满即止。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其他报名方式无效,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前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报名无效。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可更改。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报名和打印准考证等技术问题可咨询福建考试报名网技术服务热线15005916970(工作时间)。

(三)资格初审:

1.辅导员岗: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成功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审核通过方可进入考试。申诉截止时间为20246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专任教师岗: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上传的材料不准确、不齐全或模糊不清,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

打印准考证仅辅导员岗: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福建考试报名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资格复审现场确认学院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根据公布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考生的资格条件以资格复审为准因个人弃权、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等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辅导员岗按笔试成绩排名自动顺延至下一位考生。考生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一份:

1.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

2.《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需考生本人签字并张贴照片);

3.本科、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提供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备案表的,应提交个人承诺书(附件4)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有效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先提交个人承诺书附件5,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体检人选名单公布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担任一学年及以上学生干部证明、与报考专业一致或相关的职称证书或聘任文件等)。

考生应携带以上所列材料清单原件参加资格复审,并完整提供一套原件的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现场确认时提交工作人员。未能如实和按时提供以上材料(含缺少材料),不得参加考试

五、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如果达不到3:1的,采取以下处理办法:一是取消本岗位招聘;二是减少招聘人数;三是延长报名时间四是适度调整招聘条件。

考试形式

1.序号1-7专任教师岗位。考试采取综合考核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思想政治素、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综合考核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70分的,不予以录用。若综合考核成绩并列的,符合优先条件的人员成绩排名靠前;若均符合优先条件,则加试一场,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2.序号8-10辅导员岗位。考试采取笔试、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与辅导员能力测试。笔试、综合考核分数分别按40%、60%折算,二者相加后的综合总分为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并列的,符合优先条件的人员成绩排名靠前;若均符合优先条件,则成绩排名以综合考核成绩为准;若综合考核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3.考试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考试报名网、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网站。  

六、注意事项

现场确认与考试等需入校环节只允许考生本人凭借有关材料进入,车辆和随行人员不得进入学校,考生仅允许从南门进入学校。考试结束后及时离场,校外考生不得在校内逗留。

有特殊情况考生经工作人员研判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考场考试;不具备条件考生,由工作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七、考核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核、体检人选名单在福建考试报名网、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网页上公布,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

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等情况,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网页上公示7个工作日。

九、工作待遇及服务要求
     (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和人事代理制度,人事关系由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委托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代理。
     (录用人员薪资标准按照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学院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录用人员应服从学院工作安排。

十、其他

拟聘用人员涉及违反师德师风的,实行“一票否决”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应聘者参加考试往返交通费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3787302

联系方式

联系人:老师、蔡老师(人事处),老师、周老师(学生处)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

邮编:350002

电话:0591-83747312(人事处)、0591-86393437(学生处)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
       202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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