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关于评审2023-2024学年国务院侨办非学历教育汉语长期班华裔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2024-07-11

汉语言各班级:

为了激励和支持海外华裔学生努力学习汉语和中华文化,发展华文教育,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设立了“国务院侨办非学历教育汉语长期班华裔学生奖学金”。

一、评定标准及名额设置:

一等奖学金4人,每人7000元;二等奖学金8人,每人5000元;三等奖学金16人,每人3000元,共计28人。

二、奖助学金评选对象:

1.奖学金申请人为我校在读非学历教育汉语长期班华裔学生,申请者就读华侨大学华文学院或预科教育学院至少满一年。

2.2024-2025学年未获得中国政府或其他部门、校外组织(如陈嘉庚奖学金、陈江和“一带一路”奖学金、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及海外华文教育专业学生奖学金等)奖励资助;

3.原则上获得学院推荐为2024-2025学年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建议名单的同学,不再参评。

三、奖学金评定条件:

主要依据基本条件、学习成绩和优先条件等三个方面。

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尊重中国社会公德和风俗习惯,对中国友好。

2)学习勤奋刻苦、积极上进,尊师爱校,团结同学,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3)线上无旷课纪录,且病事假不超过20节。

2.学习成绩

1)一等奖:各科学期成绩平均分达90分以上,且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且无缺考、补考课程。

2)二等奖:各科学期成绩平均分达85分以上,且单科成绩低于80分的科目不超过两科,且无缺考、补考课程。

3)三等奖:各科学期成绩平均分达80分以上,且无补考课程,且无缺考、补考课程。

3.优先条件

1)留学生学生干部。

2)在院级以上各类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者。

3)热心社会公益活动,受到表彰者。

4)侨领子女,毕业后志愿回国从事华文教育工作或服务于侨团侨社的学生。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符合申请条件的华裔学生由本人申报、填写《华侨大学非学历汉语教育长期班华裔学生奖助学金申请表》,《学生华裔身份认定承诺书》(注意:电子签名不是打字的)并与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复印件、本人中国境内有效银行账户信息(户名,卡号,开户行,注意开户行要精确到省市)一并提交学院,发送至指定邮箱:xsb2021@hwmail.hqu.edu.cn。申报信息不全者,不予参评。申报截止时间2024716日上午8:00前,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华侨大学非学历汉语教育长期班华裔学生奖助学金申请表》

      2.《学生华裔身份认定承诺书》



华文学院学生办

2024711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