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杨少钦等9位研究生退学处理的公示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华大研〔2022〕16号)第七章第三十七条规定,杨少钦等9位研究生(其中,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8人)截至2022年11月,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经各培养单位与研究生本人及其指导教师确认、研究生院审核,决定给予杨少钦等9位研究生退学处理。
现将名单给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至2022年12月26日。若有异议,请向研究生院反映。
联系人:林伯钦
联系方式:0592-6161279,pyb@hqu.edu.cn
附件:华侨大学2022年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给予退学处理研究生公示名单
研究生院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