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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招生】华侨大学2021年自主招收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研究生简章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5日点击数:

2021年华侨大学招收港澳台侨、外国留学研究生奖学金项目一览表

奖学金名称

申请对象

学历要求

汉语水平要求

特殊要求

奖学金金额

申请方式

申请截止时间

奖学金申请

入学资格申请

中国政府奖学金

申请2021年9月入学的外国留学生

已获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或应届生

HSK五级

已在华学习者不可申请;不可申请学习本国语言或英、法语等。申请硕士须不超过35周岁、博士不超过40周岁

含学费、住宿费、综合医疗保险、生活费(硕士¥3000/月,博士¥3500/月)

http://www.csc.edu.cn/studyinchina

https://hdyjs.hqu.edu.cn

待定,以留学基金委通知为准

国际汉语教师(孔子学院)奖学金

申请2021年9月入学的外国留学生

已获学士学位,或应届生

达到HSK五级210分、HSKK中级60分

只可申请“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须不超过35周岁

含学费、住宿费、综合医疗保险、生活费(¥3000/月)

http://cis.chinese.cn

待定,以国家汉办通知为准

陈嘉庚奖学金

申请2021年9月入学的海丝沿线华人后裔,并持外籍护照

已获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或应届生

HSK五级

只可报考华侨大学厦门校区各专业。申请硕士须不超过35周岁、博士不超过40周岁

硕士¥60000/年,博士¥70000/年

--

待定,以陈嘉庚基金会通知为准

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入学后的港澳及华侨学生

申请具体信息以当年度评选通知为准

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

入学后的台湾学生

申请具体信息以当年度评选通知为准

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

入学后的外国留学生

申请具体信息以当年度评选通知为准

福建省台湾学生奖学金

入学后的台湾学生

申请具体信息以当年度评选通知为准

说明:以上奖学金项目均只面向全日制脱产来校学习的各类境外研究生。中国政府、陈嘉庚、孔子学院奖学金资格和入学资格申请需同时完成。

 

 

一、报考资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外国留学生,持外籍有效护照,且不同时持有中国国籍。

2.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3.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4.华侨考生:

①考生本人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2年(截至报名结束日),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②考生本人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截至报名结束日),也可参加报名。

提示: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二)学历学位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须具有与中国内地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获得中国内地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满2年)。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须具有与中国内地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获得中国内地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满6年)。

3.特别提醒:

①考生在中国内地获得的学历须属于国民教育序列;

②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招生项目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五)报考工商管理等专业研究生,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和旅游管理(MTA)专业,须满足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六)语言能力:

外国留学生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5级及以上水平。(申请国际汉语教师(孔子学院)奖学金项目的还应满足奖学金的语言能力要求)。

 

 

二、招生专业与类别

(一)招生专业

硕士专业目录:https://grs.hqu.edu.cn/info/1042/4424.htm

博士专业目录:https://grs.hqu.edu.cn/info/1042/4423.htm

(二)招生类别

1.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地点为华侨大学泉州及厦门校区。

2.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学习地点为华侨大学泉州及厦门校区,或根据考生录取情况,学习地点可设在考生所在地。如设在香港、澳门须经特区政府批准。同一专业非全日制(兼读制)博士研究生开班人数不少于5人,硕士研究生开班人数不少于10人。

 

 

三、报名及入学考核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华侨大学“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研究生报考系统”(https://hdyjs.hqu.edu.cn/recruit/login),注册填报并上传相关的报名资料。招生批次请选择“普通考试”。

报名前请阅读网站公告并查看系统操作指南。

报名材料

1.个人有效身份证明

①港澳台学生提供身份证、通行证;

②华侨学生提供:

护照;

过去2年/5年内(根据个人侨居类别)在住在国的合法居留证件;

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考生本人获住在国的居留认证书(中文版,并注明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时间及实际累计居留时间);

中国国家移民局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上个人出入境记录电子版(时间2016年1月至今);

华侨大学考生个人出入境记录表(点击下载表格);

③外国留学生提供护照。若为中国公民移民国外的,需同时出具不具有中国国籍证明;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在学证明)及成绩单。中英文以外的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译文;

3.两封副教授及以上的推荐信(不限格式。用中文或英文书写,注明推荐人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方式);

4.学习计划(不少于800字);

5.语言能力证明

外国留学生提供汉语水平HSK、HSKK(如有)证书。马来西亚华文独中毕业生提供中学毕业证书,可免去此项;

6.最近半年内的体格检查表;

7.一寸证件照(彩色清晰免冠,格式为jpg/jpeg)

8.其他材料(如申请奖学金项目则同时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报名注意事项

1.申请中国政府、陈嘉庚、孔子学院奖学金的考生除完成奖学金报名外,还应在我校“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研究生报考系统”(https://hdyjs.hqu.edu.cn)完成入学资格报名。

2.陈嘉庚奖学金考生网报后须将纸质材料EMS邮寄至华大研究生院(地址见后),其他考生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入学考核

1.我校采取申请审核制。报名考生通过报考资格审核后,直接进入各专业学术审核,由相关专业组织复试。复试以网络远程手段为主,内容和形式由各专业自行确定。复试时间6月份,具体日期由各专业另行通知。

2.申请奖学金项目入学的外国留学生,其复试时间安排按照各奖学金项目工作进程要求,具体安排由各专业另行通知。

3.学院联系方式见https://yjszs.hqu.edu.cn/lxfs.htm。

 

 

四、奖学金介绍

(一)招生类奖学金

外国留学生只能申请一个奖学金项目,各项目2021年报名办法详见华侨大学研究生院“港澳台侨留”板块通知。

1.中国政府奖学金

本项目资助范围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综合医疗保险费。外国留学生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csc.edu.cn/studyinchina)完成奖学金申请,申请截止时间待定。

留学项目种类:Type B。

华侨大学受理机构编码:10385。

本项目不招收已在华学习学生和学习本国语言或英语、法语等专业的外国留学生。

2.陈嘉庚奖学金

为更好的继承和发扬陈嘉庚先生“华侨旗帜、民族光辉”精神,由陈嘉庚教育基金会设立本项目。资助标准为硕士60000元人民币/人/年,博士70000元人民币/人/年,主要招收“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持外籍护照的华人后裔。

本项目仅限于报考我校厦门校区各研究生专业,考生登录华侨大学“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报考系统”完成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待定。

3.国际中文教师(孔子学院)奖学金

本项目资助范围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综合医疗保险费。

本项目仅限于报考我校“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考生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系统

http://cis.chinese.cn/account/login)完成申请,申请截止时间待定。

(二)在校生奖学金

在校生奖学金项目面向全日制来校学习的各类境外研究生。

1.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博士(特等30,000元,一等15,000元,二等10,000元,三等7,000元),硕士(特等20,000元,一等10,000元,二等7,000元,三等5,000元)。申请资格与评选条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当年度文件执行。

2.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博士(特等30,000元,一等15,000元,二等10,000元,三等7,000元),硕士(特等20,000元,一等10,000元,二等7,000元,三等5,000元)。申请资格与评选条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当年度文件执行。

3.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博士10,000元,硕士8,000元。申请资格与评选条件按照福建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及当年度文件执行。

4.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

奖学金资助标准为硕士40,000元人民币/次,博士50,000元人民币/次。具体以当年评选通知为准。

 

 

五、录取及报到入学

(一)录取资格

我校审查考生报名资料,结合入学考核成绩、学术审核结果、体检结果等,综合考量并择优录取。拟录取通知书于当年7月-8月寄发考生本人。

(二)奖学金资格

中国政府奖学金、陈嘉庚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评选推荐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进行,我校将奖学金拟推荐人选名单上报至相应奖学金管理部门予以最终评审,确定最终获得奖学金资助人员。正式资助名单将通过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布。

(三)学习签证

外国留学生须持X1学习签证入境。凡被我校拟录取的留学生,我校将为其协助申请《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学生持拟录取通知书、签证申请表及个人证件至中国驻所在国使领馆办理学习签证。

(四)报到入学

学生应按照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报到入学。报到时须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六、学习年限

除金融硕士、翻译硕士学制2年外,其他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8年。

 

 

七、学费

学校按学制收取学费,单位为人民币/人/学年。

学生类别

全日制

非全日制

硕士

博士

硕士

港澳台侨

学生

8000

10000

MBA工商管理:23000

新闻与传播:17000

翻译、MPA公共管理、MTA旅游管理:16000

能源动力、电子信息:11000

工程管理:18000

学习地点设在港澳台地区或海外国家:学费依协议

外国留学生

19000

25000

——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校本部联系方式

华侨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行政大楼A611,361021

电话:86-0592-6161272;邮箱:hqugraduates@163.com;

报名咨询微信群(点击查看二维码


、海外代表处联系方式

1.华侨大学驻泰国代表处

地址:3/8 DECHO ROAD, SURIYAWOANGSE,BANGRAK,BANGKOK10500 THAILAND

电话:662-6347770;传真:662-6347771

电子邮箱:HQTHAIBAN@GMAIL.COM

2.华侨大学驻菲律宾代表处

地址: ROOM C, 5THFLOOR, 1253 JOSE ABAD SANTOS AVE.TONDO MANILA PHILIPPPINES

电话:63-2-2558536;传真:63-2-2566719

电子邮箱:YUxinzhan@yahoo.com

3.华侨大学驻马来西亚代表处

地址: SUITE#17-03,CENTRO MALL 8,Jalan Batu Tiga Lama,41300 Klang Selangor Malaysia

电话:016-2349309

电邮:yeowguansoo@gmail.com

4.华侨大学驻印度尼西亚代表处

地址:RICH PALACE C11,J1.MAYJEN SUNGKONO 149-151,SURABAYA,INDONESIA

电话:62-31-5620219;传真:62-31-5620219

    电子邮箱:HQUSBY@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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