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是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措施,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与评阅答辩的管理规定》(华大研[2016]9号),要求各培养单位应认真组织进行学位论文工作的中期检查。学院拟定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第三周(9月18日-22日)进行2021级硕士研究生及部分其他年级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复审暂定于第六周(10月9日-13日)。
(一)中期检查主要内容
1.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论文计划进度进行,如存在与开题报告内容不相符的部分,请说明其原因;
2.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及成果,参加的科研学术情况;
3.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出现的问题,拟采用的解决方案等;
4.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研究内容(如与开题报告内容不符,必须进行论证说明);
5.专家组和学院意见和建议。
(二)中期检查程序
1.材料提交:2023年9月15日前
(1)研究生个人填写并提交《华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情况表》(见附件),一式一份,双面A4打印(需指导老师签字)。
(2)根据自己论文完成情况提供汇报材料,若已完成初稿,可提交初稿。未完成初稿的,可将主要研究成果整理成汇报材料。
2.中期检查答辩会
(1)研究生利用ppt在7分钟内向专家组汇报学位论文的中期进展,然后接受专家组10-15分钟的提问。
研究生汇报的主要内容有:对照开题,介绍目前已完成的研究工作(已取得的成果),拟完成的研究工作(预计获得的成果);如期完成整个论文工作的可能性,存在的问题与困难;以及后期工作计划。
(2)检查专家组就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检查专家组应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进行认真的评议,对完成工作量较少、阶段成果较少的要督促其加快工作进度;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如论文选题不适当,或工作进行中遇到很大困难者)应要求其导师及早调整方案,做出适当处理。对于论文题目、研究领域、研究方法等与开题报告内容有明显差异的,应重新开题,并相应延期毕业。在整体安排上应尽量保证硕士生如期答辩,对确需延期的应尽早提出申请。
(3)检查小组须采用不记名投票方式,对硕士学位论文的中期进展进行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
注:硕士研究生提交的论文初稿封面及汇报PPT均不体现导师姓名。
(三)学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须针对中期检查分数低于80分的硕士研究生召开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复查会。复查会程序与答辩会相同。
(四)各检查专家组应将检查结果形成简明的书面总结上报所在培养单位,总结中应包括检查的总体情况、应受检查人数、实受检查人数、工作正常者、工作需加速者、有可能延期者等,对特殊情况应有一定的说明。
(五)未经过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结果备案不完整的学位论文,将不得申请送审和答辩。
工商管理学院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