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免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9月25日-9月26日:进行宣传并组织报名;
(二)9月26日-9月27日:资格审查;
(三)9月28-9月29日:综合排名;
(四)9月30日-10月4日:推免生初选名单公示;
(五)10月5日:上报推免生初选名单;
(六)10月9日起,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实名注册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
(七)10月12日起,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10月25日前未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二、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一)推免的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境外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学业成绩的具体要求:本科前三学年或前四学年(五年制本科专业)平均学分绩点(学分绩点按《华侨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原则上应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50%,且在报名参加推免时没有需要重修的课程,其中非体育专业体育特长生可适当放宽。
外语水平的具体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或TOEFL成绩不低于60分(2年有效),或雅思(学术类)成绩不低于5.0分(2年有效)。艺术、体育类学生及非体育专业体育特长生可适当放宽。第一外语为其它语种的,需提供等同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的成绩证明。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本科毕业后无出国留学或参加就业的计划。
7.申请推免的学生,应参加推荐单位的综合排名。
(二)推免名额
学院今年推荐名额共16个(含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奖励名额1个),原则上按照本科专业人数(境内生)比例分配推荐名额,现初步确定各专业名额如下:
专业 |
班级人数 |
初步确定名额 |
备注 |
工商管理 |
48 |
2 |
|
市场营销 |
67 |
2 |
|
人力资源管理 |
79 |
3 |
含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奖励名额1 |
物流管理 |
55 |
2 |
|
国际商务 |
58 |
2 |
|
会计 |
57 |
2 |
|
财务管理 |
59 |
2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45 |
1 |
|
(三)推免名单确定
学院暂定于9月28-29日进行综合排名测算,综合排名成绩由学分绩点成绩(权重为80%)和综合能力成绩(权重为20%)组成,满分100分。
1.学分绩点成绩=
(被推荐学生学分绩点值/本专业第一名学生学分绩点值)×100×80%;
2.综合能力成绩=
Z1*2%+Z2*3%+Z3*3%+Z4*3%+Z5*5%+Z6*4%
其中,Z1为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Z2为参加志愿服务类、Z3为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社会服务类、Z4为科研成果类、Z5为竞赛获奖类、Z6为综合荣誉等其他类。以上单项满分100分,学生在某一项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取一项,详细加分标准见附件。
根据以上公式计算得出学生的综合排名成绩,结合学院确定的推免名额,按序排名确定推免名单。
(四)联系(监督)电话
党委办公室:0595-22690272
研究生办公室:0595-22692651
本补充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工商管理学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