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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关于规范管理实验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7    点击数:

各系、部、实验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教学实验室管理,促进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确保本科教学评估、工程认证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规范管理实验报告的通知如下:

每学期初,由各系部主任依据教学大纲公布本学期实验课课程(含单独和非单独设课实验)目录至相关人员。

相关课程的任课老师每个班级每个实验项目按优、良、中三个等级各留存3份实验报告。

每学期课程结束时,将已批改的实验报告交由实验课所在实验室的实验员保管。

期末报送相关课程(含单独和非单独设课实验)成绩时,成绩确认单上由相关实验室的实验员签字确认实验报告已归档后,教学秘书方可将该课程成绩转入教务处。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12月6日

 43号 信息学院关于规范管理实验报告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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