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验室  >   实验室相关文件  >   正文

信息学院信息物理系统学科平台实验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4-27    点击数:

信息学院信息物理系统学科平台实验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 信息学院信息物理系统(简称CPS)学科平台实验室,由CPS智能调度(B524-B526)、CPS数字孪生(B527-B529)、CPS智能控制(B528-B530-B532)和CPS智能传感(B540-B542)四部分组成,旨在服务学院CPS学科平台建设,支持全院师生CPS相关领域的科研活动。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实验室安全责任意识,降低实验室安全事故风险,保障实验室正常有序运行,确保师生生命与实验室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CPS学科平台实验室人员组成

序号

岗位

姓名

1

CPS学科平台主任

罗继亮

2

CPS学科平台副主任

彭盛亮

3

CPS学科平台副主任

孙小芳

4

CPS智能调度实验室负责人

晏来成

5

CPS数字孪生实验室负责人

 

6

CPS智能控制实验室负责人

黄文权

7

CPS智能传感实验室负责人

李国刚

8

实验员

 


第三条 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若信息学院师生在开展智能调度、数字孪生、智能控制和智能传感相关的科研活动中,如有需要可申请使用。使用流程如下:

1、申请。实验室由教职工申请,申请人如实填写《信息物理系统学科平台实验室使用申请表》(详见附件1),其中申请理由应为项目研究、项目调试、系统测试、学科竞赛等与学科方向一致的科研活动,预期成果应具备硬件可展示性,不支持纯软件算法项目,原则上每次申请使用时长不超过3个月。

2、审批。申请人将申请表提交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分管领导审批。

3、报备。审批之后,申请人将申请表签字扫描件发送至linq@hqu.edu.cn。

4、授权。实验员收到报备后,根据申请时段为申请人开通门禁授权。

5、验收。凡成功申请的团队,退出时须报告并展示进驻期间的科研成果,同时将PPT、演示视频等展示材料发送至linq@hqu.edu.cn;若申请人未按要求完成展示和验收,实验室后续将不再对其开放。

6、延期。若需延长实验室使用期限,请于使用截止日期前两周内完成阶段性成果展示和验收,并重新提交《信息物理系统学科平台实验室使用申请表》。

未办理使用审批手续私自开放使用,一经查出,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第四条 实验室安全管理

1、尽量不要安排高危实验,原则上不安排过夜实验。除非工作需要,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空调等不得在无人情况下开机过夜;电热器、饮水机一律不得开机过夜。

2、所有人员离开之前请严格做到“四防、五关、一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门、关窗、关水、关电、关气;查仪器设备)。

3、严禁在实验室内用煤气、电炉烹调加热食物、取暖。原则上不得使用明火电炉。

4、实验室内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需符合安全用电要求。实验室内应使用空气开关并配备必要的漏电保护器;电气设备应配备足够的供电和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电气设备和大型仪器须接地良好;实验室固定电源插座未经允许不得拆装、改线,不得乱接、乱拉电线。

5、定期对实验室的电源、水源等进行检查,排查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第五条 实验室环境管理

1、实验室应建立卫生值日制度,保持清洁整齐,仪器设备布局合理。及时清理实验废弃物及日常垃圾,实验室内不得堆放杂物。

2、实验室必须妥善管理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和防盗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消防器材不得移作它用,周围禁止堆放杂物,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3、不得让与工作无关的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内留宿和进行娱乐活动。

附件:信息物理系统实验室使用申请表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426日



 13号 信息学院信息物理系统实验中心管理制度(1).docx

泉州校区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 邮编:362021

厦门校区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邮编:361021

联系我们

       院办电话:0592-6162380    团委办公室电话:0592-6162377教学办公室电话:0592-6162378 师德师风监督电话:0592-6162380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