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十三五”科技发展和创新驱动专项规划》等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围绕新产业、新技术、新平台、新业态、新模式等“五新”任务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重点,加强以用为导向产学研结合,大力推动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发展,做好2019年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资助围绕福建省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以应用基础研究为主。
2019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分为4类:面上项目、青年创新项目(以下简称“青创项目”)、杰出青年项目(以下简称“杰青项目”)、重点项目。其中“重点项目”是新增的项目类别。
二、申报要求
(一)总体要求
1.项目申请者应为申报单位在编固定人员(人事代理、项目制人员不属在编固定人员),且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项目申请者只能选择本通知基金项目中的一类申报1项,并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项目完成年度不超过60岁。
2.项目研究起止时间为: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1日。项目起止时间内的研究内容应是尚未开展的研究工作。
3.项目经费预算要科学、合理,若省科技厅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应由项目申请者所在单位自筹解决。
4.省科技厅根据省基金计划往年项目推荐、立项和执行情况,继续实行限项申报,各教学科研单位限额推荐数(见附件3),请严格按照限项数推荐备选项目。
5.申请者在提交项目申报材料时可提出不超过3位建议回避的省外同行专家名单,供遴选同行评审专家时参考。
6.在申报系统中未按要求上传申报附件材料的,将形式审查不予以通过。
(二)面上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研的省科技计划项目(含省科技重大专项的专题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对外合作项目、引导性项目,软科学项目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每个项目申请资助额度不超过6万元。
(三)青年创新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未主持过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男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女1981年1月1日后出生。申请者应将博士学位证书扫描上传,作为申请书附件内容。
2.每个项目申请资助额度不超过4万元。
(四)杰青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者应为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已获得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主持过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省内外同行承认的创新性科技成果,对本学科领域或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有推动作用,或对我省经济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
长江学者,或主持过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人员不在省杰青项目支持之列。已承担过省杰青项目的申请人不能再次申报。
2.申请者应在申请书“申请者和项目组主要成员业务简历”栏内重点介绍项目负责人学习简历、科研经历、科研成果。“项目组主要成员业务简历”和“项目组成员表”只限填写本人。
3.每个杰青项目申请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
4.申请者须将博士学位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主持过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佐证材料扫描上传,作为申请书附件内容。
(五)重点项目
(1)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完成时年龄不超过60岁。
(2)项目负责人应是承担过省杰青项目并已验收通过者,或进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项目会议答辩后落选的项目负责人。
(3)已承担过省杰青滚动资助项目,或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项目的人员不在重点项目支持之列。
(4)申请者不得有在研(包括拟立项)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含省科技重大专项的专题项目,原科技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对外合作项目、引导性项目、软科学项目)。
(5)申请者须将项目负责人入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项目会议答辩,或承担过省杰青项目并已经验收通过的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情况个人签字说明)扫描上传,作为申请书附件内容。
(6)项目申请资助额度不超过40万元。
三、申报程序与部分注意事项说明
1.项目申请者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fjkjt.gov.cn )─申报管理─增加项目申请书─选择“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对应指南代码─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项目申请书》填写完成并提交后,经所在学院网上审查和填写推荐意见后,再由我处网上填写校级推荐意见。完成这些程序且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项目即可从系统自动获得项目受理号,即项目申报完成。除项目负责人应进行申报查重外,其他参与人员不进行系统查重。参与人员可通过系统“专家注册”进行添加,也可在项目组成员表中填写简要信息的方式进行成员添加。
2.在系统中填报申请书的“研究内容和预期成果” 应明确按“一、研究项目的具体内容”“二、预期成果和提供的形式”这两部内容填写。在“预期成果和提供的形式”中应包含发表论文或著作的篇(部)数等成果内容。例如:“本研究成果将在核心期刊发表论著2-3篇的形式提供”或“在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2篇”等。切记目标需可控,避免夸大,论文发表数量不宜太多,以便于今后的验收考核,人才培养等也需谨慎填写,验收时均需提供相应具体证明材料。
3.项目经费列支范围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经费+间接经费=申请资助经费,间接经费=(直接经费-设备费)*20%,绩效支出=间接经费-管理费,管理费=申请资助经费*5%。
4.项目申报人在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的同时,应严格按照新修订的预算编制要求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设备费需标注要购买的设备名称、型号;材料费需列出预算依据;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编外人员和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应注明几人、几月、每月多少。专家咨询费要应注明人次及标准。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交流费超过直接费用10%的需列出计算依据。
5.在项目完成或评估时,应根据《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报告暂行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网上提交科技报告(最终报告)1份,完成时间为项目结束时间。
四、申报时间与纸质材料报送
1.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至6月25日,各学院应于2018年6月25日前在项目管理系统中提交候选项目申请书(根据科技厅规定,学院未按期提交申请书至学校的,申报截止时间后将不能提交;在推荐截止时间前,学校将申报材料审核退回修改的,学院还可重新提交申报材料);
请各单位确定好推荐人员后于2018年6月27日前向科技处报送学院推荐会议纪要及推荐结果(见附件4)一式二份。
为防止系统拥堵,经校科技处审核通过并获得项目受理号后,项目负责人及时打印项目申请书博士证书、承担国家级项目等附件材料纸质材料一式3份,于2018年7月18报送校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2.纸质材料报送地点:泉州校区杨楒椿科学馆210室;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703室。
科技处联系人:林静电话:0592-6161213
五、其他事项
1.请各教学科研单位认真做好各单位截止2018年6月20日前到期的省科技计划各类项目的验收工作,以免影响2019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涉及项目清单(见附件4)。
2.请科技厅各类在研项目负责人(含2018年新立项的所有省科技厅各类项目)于2018年11月30日前在线提交2018年度项目执行情况表,学院网上审核后提交,不用报送纸质材料。请务必在要求时间内提交审核,否则将会影响个人信用。
附件:1.2019年省基金项目资助范围
2.省基金项目申报代码表
3.省基金项目申报推荐项数
4.学院推荐会议纪要及推荐结果模板
5.2018年6月20日前需完成结题工作的项目清单
6.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申报用户、申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