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有关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条件
申请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我校全日制港澳及台湾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华侨本科生。评审根据《华侨大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华侨大学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申请表和推荐表,并附上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及2023-2024学年成绩单、获奖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提交电子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推荐。学院根据名额指标,结合本学院工作实际可制定评审细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排序推荐(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分开排序),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处。
3.学校复核。学生处组织评议小组进行复核评审,确定建议获奖学生名单经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部门审批。
三、名额分配
今年我院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本科生名额:特等1名、一等1名,备选1名;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硕士名额:三等1名。
今年我院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本科生名额:三等1名;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硕士名额:正选1名。
四、材料提交
1.10月20日20:00前,请申请学生将申请表、佐证材料及推荐汇总表等电子版打包命名为“姓名+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发送至clxytw@hqu.edu.cn。
2.奖学金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质量要求高,请各位同学按时提交申报材料。
附件:1.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3.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4.教育部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推荐表
5.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本科生)
6.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研究生)
7.台湾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本科生)
8.台湾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研究生)
9.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10.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