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材料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评名单的公示
各班级:
根据《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2024年1月修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学院组成奖学金评审小组,严格按照奖学金评选规定,确定各奖学金的拟评人选。现将2023-2024学年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评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4日,对相关公示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0月14日中午12点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
电话(工作日):0592-6162229(材料学院团委)
0592-6162228(材料学院党委)
邮箱:clxytw@hqu.edu.cn
附件:
中共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4年10月9日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华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邮编:361021 电 话:0592-6162225 Email:clxyxx@hqu.edu.cn
版权所有 1996-2012 华侨大学 闽ICP备05005476 闽ICP备1100206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