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度土木工程学院“五洲砼心”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条件
申请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土木工程学院全日制在校生。评审根据《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土木系工民建11651班-五洲砼心奖学金”管理办法》《土木工程学院“五洲砼心”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综合发展评价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及团队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申请表、自评表、推荐表,并附上证明材料一份(以上材料均可用手机扫描为电子版),12月25日12:00前将所有申请材料打包命名为姓名+五洲砼心奖学金(个人/团队)发送至邮箱2717478415@qq.com。
2.学院复核。学院根据有关规定和评审细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复核,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评出奖学金获得者。
三、评审进度
1.学生申报时间:12月21日-25日
2.学院集中复核时间:12月25日-27日
3.学院公示时间:12月28日-12月30日
四、注意事项
1.五洲砼心特等奖学金仅为“星光耀华园”优秀学子和在专业学习、科技创新、学术研究、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道德品行等方面表现突出或有其他特殊贡献的优秀学生团队(团队成员包含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可以申请。
2.“星光耀华园”优秀学子申请特等奖只需填写附件1和附件4。
3.“五洲砼心”奖章仅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可以申请,且第一次获得“五洲砼心”奖章可获得三等奖学金 300 元;第二次获得“五洲砼心”奖章可获得二等奖学金 500元;第三次获得“五洲砼心”奖章可获得一等奖学金 800 元。申请“五洲砼心”奖章的学子可根据附件8五洲砼心得分体系计算得星情况。
4.本奖学金的解释权归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五洲砼心’奖学金管理委员会所有。
附件:1.(个人)土木工程学院五洲砼心奖学金申请表
2.(个人)得分情况自评表
3.(团体)土木工程学院五洲砼心奖学金申请表
4.(个人)土木工程学院五洲砼心奖学金汇总表
5.(团体)土木工程学院五洲砼心奖学金汇总表
6.关于印发《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土木系工民建11651班-五洲砼心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7.土木工程学院“五洲砼心”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综合发展评价办法
8.五洲砼心得分体系
土木工程学院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