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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土木工程学院2023年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7点击:[]

研究生各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华大学〔2021〕19号)、《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大学〔2022〕32号)等文件精神,学院决定于9-11月份开展2023年研究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1.研究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规定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个人档案转入我校的研究生,不含本校在职人员)。

2.研究生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其中,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二等学业奖学金和普通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按照《华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和《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3.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须从各学院(研究院)品学兼优的学生中产生,评选办法根据《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研究生助管、兼职辅导员等暂不纳入学生干部范畴。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须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原则上须在学术论文、科研专利、科创活动、学科竞赛等某一方面取得成果。成果须以华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二、名额分配

1.国家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1个备选名额,硕士研究生5个正选名额。

2.校级学业奖学金

项目

一等学业奖学金

二等学业奖学金

普通学业奖学金

博士

硕士

博士

硕士

博士

硕士

名额

2

22

6

68

公示后学生进入系统

自主申报

备注:无论获评何等奖学金,待学院公示后,学生均需进入系统自主申报

3.荣誉称号

项目

校优秀学生

校优秀学生干部

院优秀学生干部

名额

13

8

若干

备注

要求获得当学年国家奖学金或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含普通学业奖)

担任研究生干部,任期满一年

担任研究生干部,任期满一年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1.国家奖学金

有意愿评选国家奖学金的同学,请于9月27日-10月2日准备以下材料:①纸质版材料(审批表一式三份,佐证材料一式一份,附件4纸质版),②电子版材料(审批表,佐证材料扫描件,附件4电子版)。佐证材料提交范例见附件7。

10月2日12:00前,研究生将打印好的纸质佐证材料(按附件7顺序装订,无需胶装,所有纸质支撑材料请在右上角注明学号、硕/博、姓名),电子版材料打包命名为“国家奖学金-年级-硕士/博士-姓名”,交至年级负责人处(21级硕士/博士发闫龙龙、22级硕士/博士发林锦煌、其余年级博士材料发黄俊峰)。未在规定日期内提交纸质支撑材料者,视为学生本人自动放弃奖学金评定资格。各年级负责人在10月2日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汇总发送到1946317130@qq.com,并将纸质版材料交至C5-303王百公老师处。

2.学业奖学金

有意愿评选学业奖学金的同学,请于10月14日前准备以下材料:①纸质版材料(佐证材料一式一份,附件4纸质版),②电子版材料(佐证材料扫描件,附件4电子版)。佐证材料提交范例见附件7。

10月14日12:00前,研究生将打印好的纸质佐证材料(按附件7顺序装订,无需胶装,所有纸质支撑材料请在右上角注明学号、硕/博、姓名),电子版材料打包命名为“一等/二等学业奖学金-年级-硕士/博士-姓名”,交至年级负责人处(21级硕士/博士发闫龙龙、22级硕士/博士发林锦煌、其余年级博士材料发黄俊峰)。未在规定日期内提交纸质支撑材料者,视为学生本人自动放弃奖学金评定资格。各年级负责人在10月14日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汇总发送到1946317130@qq.com,并将纸质版材料交至C5-303王百公老师处。

3.荣誉称号

有意愿评选荣誉称号的同学,请于10月22日前准备以下材料:①纸质版材料(佐证材料一式一份,附件5纸质版),②电子版材料(佐证材料扫描件,附件5电子版)。佐证材料提交范例见附件7。

默认学生申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若未能评选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将根据个人情况择优评选院级优秀学生干部。

10月22日12:00前,研究生将打印好的纸质佐证材料(按附件7顺序装订,无需胶装,所有纸质支撑材料请在右上角注明学号、硕/博、姓名),电子版材料打包命名为“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年级-硕士/博士-姓名”,交至年级负责人处(21级硕士/博士发闫龙龙、22级硕士/博士发林锦煌、其余年级博士材料发黄俊峰)。未在规定日期内提交纸质支撑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荣誉称号评定资格。各年级负责人在10月22日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汇总发送到1946317130@qq.com,并将纸质版材料交至C5-303王百公老师处。

四、时间安排

1.国家奖学金

A. 个人申请材料准备(10月2日前提交)

B. 班级负责人汇总提交(10月2日)

C. 学院评审(10月3日-10月7日)

D. 学院公示(10月8日-10月12日)

E. 学生系统申请(10月13日-10月14日)

F. 学院审核系统材料并提交(10月15日)

2.学业奖学金

A. 个人申请材料准备(10月14日前提交)

B. 班级负责人汇总提交(10月14日)

C. 学院评审(10月14日-10月19日)

D. 学院公示(10月20日-10月22日)

E. 学生系统申请(10月23日-10月24日)

F. 学院审核系统材料并提交(10月25日)

3.荣誉称号

A. 个人申请材料准备(10月22日前提交)

B. 班级负责人汇总提交(10月22日)

C. 学院评审及公示(10月23日-10月27日)

D. 学生系统申请(10月28日-10月29日)

E. 学院审核系统材料并提交(10月30日)

五、注意事项

1.请注意各项时间安排,因材料不完整或补充提交不及时影响材料报送,或未在规定日期内提交最终支撑材料者,影响到奖学金评比结果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2.学业奖学金取消往年所需的申请表。因本年首次采取系统申请各项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请注意官方通知。获评普通奖学金的学生也需进入系统个人申报。未在系统中按时申请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系统操作流程等待后续通知,如系统申请遇到问题,请集中反馈年级负责人后汇总至王百公老师处。

3.请务必查阅相关评审文件,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研究生老生已签字确认的成果(往年评比中使用过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重复使用成果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获奖资格,并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4.荣誉称号与奖学金可兼得。其中,校优秀学生必须从获得当学年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含普通学业奖)的学生中产生。

5.其他未尽事宜由土木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2.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实施细则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硕士、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报送汇总表

5.硕士、博士研究生荣誉称号报送汇总表

6.《华侨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理工科)的通知

7.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报汇总材料撰写范例

8.研究生奖学金评审一览图

9.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列表(2021-2022)

10.论文确保检索函

11.论文确保见刊并检索函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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